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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台市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08-1-17 15:41:30 河南开封经济开发区  【字体
 

  一、关于土地

  投资者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高新区一次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每亩投资不少于40万元,或每亩年纳税额不低于4万元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4.5万元/亩。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多的项目,还可以具体协商一定幅度的优惠。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年租金不高于3元/m2。

  二、关于税收

  新入园企业入库税金(含国、地税)本级财政分成部分采取先征后奖的办法奖给企业,奖励标准为第一年为本级财政分成的1005;第二年为本级财政分成70%;第三年为本级财政分成的50%;第四年至第七年为本级财政分成的30%。

  三、关于规费

  新入园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本镇应收的规费全免。市以上规费享受市级园区的一切优惠政策。

  四、关于服务

  服务公示,对新办企业由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次性提供各项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文件范本,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减免条件。

  手续代办,对进入园区投资的项目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镇经济服务中心全程代办,按规定缴纳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园区负责将路、给排水、污水管道、电源、电话、有线电视送至企业围墙外,围墙内的事由企业负责。